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9日
1建筑工程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1.1督促施工單位遵守國家相干的法律法規,在施工過程中嚴酷落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已完成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通過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
1.2巡視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已落實了各項安全措施。對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部位以及環節要親自監理。
1.3督促施工單位開展安全自查的工作,包括班組檢查、項目部檢查以及公司檢查;積極檢查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不準時地抽查工人們持證上崗的情況。
1.4核對落實施工單位使用施工機械和安全設施的情況,并給出意見。
1.5細心檢查施工單位是如何使用安全文明措施這一筆費用的,確保施工單位是按照規定的投入來分配安全文明措施費。
1.6一旦出現緊張違規操作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要及時嚴峻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然后針對整改效果,給出復查意見;對于情況十分緊張的,總監理工程師要及時制止工程然后向建設單位匯報;而對于施工單位不接受整改以及繼承施工的情況,上報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其介入解決題目。
2進步安全監理的有用措施
2.1強化建筑企業單位的考察審核
2.1.1正視建筑企業天資的確認。
一個好的企業才可能有完美的建筑施工和安全管理制度,試想一個天資不健全、管理不完整的建筑企業,其自己就存在安全隱患,何談保證工程和施工的質量和安全。因此,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審核環節,監管部門就要對各建筑企業單位的天資進行認證,并建立責任制,誰認證誰負責,以保證建筑工程施工隊伍自己具有過硬的實力。
2.1.2嚴酷控制和管理轉包分包舉動。
在一段時間內,轉包分包成為建筑行業的風氣,相稱一部分人用空殼公司和人脈資源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功夫。這種行風泛濫,是層層轉包、分包導致的責權不清、天資不明、管理紊亂,造成的這種不良行風最終會導致安全題目頻發,然而進行責任追究時卻層層推脫扯皮。國務院曾明令禁止或限定了這種層層轉包分包的舉動。但作為建筑行業,偶然進行分包是難免的,那么對于這些正當的分包,監管部門必須要進行有用控制和管理,在合同簽訂或委托授權時就分清責權,避免出現安全監管的漏洞。
2.1.3強化招投標企劃書的審核。
對一項工程的建筑設計和施工規劃進行審核,評估安全風險,對建立了健全完美的管理和安全制度的企業單位進行放行,其他的則進行鐫汰或者整改,督促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單位建立健全管理和安全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技術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事故預防和事故應急措施等,打牢質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礎。
2.2增強建筑施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要嚴酷審核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過專業的崗位培訓和安全培訓,取得了特種作業的操作資格證書。對雖然技術諳練但沒有取得證書或者證書已經過期的工作人員,應當經有關部門驗證資格后再重新上崗。除了技術過硬之外,對建筑工程施工的全體作業人員都要進行質量安全管理的培訓,使全體作業人員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的緊張性和需要性,明確崗位質量安全管理的需求,從而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意識,嚴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
2.3搞好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題目以及監督整改的工作
天天項目部門都要督促監理人員檢查操作面一到兩次,不管是何種安全情況都要如實記錄,做好細致的安全監理記錄,然后監理工程師以安全監理記錄為依據,在每周作內部工作報告時匯報本周的安全檢查狀態。其中安全監理記錄應當包含已發現的題目、處理題目的方法、處理效果是否達標、現場是否還存在沒有排除的安全隱患等等。此外,經常存在監理工程師多次指出了關鍵性的安全題目可是施工單位卻互相推脫不做調整的征象,對于此,只要發現存在安全題目的工程,建筑企業單位有權利不付出這一部分的工程款。這不是耍賴,而是建筑企業通過扣取工程款的體例施加壓力給施工單位,促進他們加大整改服從。
2.4增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
建筑工程施工的制度規定是死的,但在建筑工程施工的現場,情況卻瞬息萬變,因此,要增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在管理制度落實、硬件設施齊全的情況下,保證工程施工的高質高量,避免急功近利的舉動,避免不負責任的行為,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
2.5對安全監理工作進行責任分工
建筑工程現場安全監理工作必須要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現現在的監理工作經常容易忽視掉安全監理這一環節,最終就導致安全監理工作的不達標。因此要確保總監以及現場監理技術人員能夠擔負起安全監理重責,然后再將責任最大限度的落實到每小我身上。只有做到了明確分工,每一部分每一細節的工作才能得到嚴酷的實施,與此同時到了現場安全監督的時候,各個環節才不會被落下。以明確分工為基礎,將責任分配到小我,然后行使協作手段有機結合起每個環節,促進現場管理信息交流渠道的建立。
2.6大力增強安全監理隊伍的建設
安全監理工作雖然得到大家的正視和認可,但安全監理隊伍的建設離實際的需求還有很大的缺口,現有的安全監理人員素質也參差不齊,急需大批懂得安全監理工作、作風踏實硬朗的安全監理工作人員參與監理工作,打牢安全監理工作的人才基礎。
2.7和諧當局主管部門從嚴執法
“立法不難,難在法之必行”,當前因為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執法自己存在肯定的盲區。因此,一方面要根據形勢的發展賡續增強監理的立法,完美法律法規系統,為執法舉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要增強現有法律法規的實行力度,和諧當局主管部門增強對違法違紀舉動的處理力度,維護法紀的嚴正性,糾正監管市場的風氣。
3結束語
總之,要切實有用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必要當局、建設單位、監理、施工單位等各方面齊抓共管。只有在當局主管部門的監督引導下,在建設單位的大力支撐下,在施工單位的積極配合下,監理單位通過自身努力,才能卓有成效地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